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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

反垄断 (Antitrust) 反垄断(也称竞争法或反托拉斯,Antitrust / Competition Law)是政府为维护市场竞争、防止垄断行为损害消费者福利和经济效率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执法行动的总称。现代反垄断法起源于美国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至今已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核心市场监管制度。 反垄断的经济学基础 反垄断的经济学逻辑植根于

浏览 1 更新 2026-05-25

反垄断 (Antitrust)

反垄断(也称竞争法反托拉斯,Antitrust / Competition Law)是政府为维护市场竞争、防止垄断行为损害消费者福利和经济效率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执法行动的总称。现代反垄断法起源于美国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至今已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核心市场监管制度。

反垄断的经济学基础

反垄断的经济学逻辑植根于产业组织理论

  • 垄断的福利损失:垄断者将价格定在边际成本之上(P>MCP > MC),导致产出低于社会最优水平,产生无谓损失 (Deadweight Loss)。实证估计表明垄断的社会成本可达 GDP 的百分之一或更高。
  • 市场支配力的滥用:具有市场支配力的企业可能通过掠夺性定价、捆绑销售、排他性协议等策略压制竞争,巩固其垄断地位。
  • 共谋与卡特尔:竞争者之间的横向价格固定协议是反垄断法最严厉禁止的行为,因为共谋直接消灭了竞争本身。

三大核心领域

  1. 横向协议(卡特尔与共谋):竞争者之间固定价格、分割市场或限制产出的协议,本身违法 (per se illegal),无需证明其实际损害。
  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拥有市场支配力的企业实施的排他性行为,如拒绝交易、掠夺性定价、忠诚折扣等。需评估行为是否具有反竞争效果。
  3. 并购控制:审查具有潜在反竞争效果的合并与收购。使用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 (HHI) 和集中度变化 (Δ\DeltaHHI) 作为初步筛选工具,对高集中度市场的并购进行深入审查。

关键经济学工具

反垄断执法日益依赖经济学分析:

  • 相关市场界定:使用 SSNIP检验(小幅但显著的非暂时性涨价)确定反垄断分析的市场边界。
  • 市场力量评估:通过市场份额、进入壁垒、买方力量等指标判断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力。
  • 效率抗辩:合并方可以主张合并产生的效率(如成本节约)足以抵消竞争损害。威廉姆森权衡模型提供了一体化分析框架。

全球反垄断格局

主要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SAMR)。近年来,针对数字平台(Google、Apple、Meta、Amazon)的反垄断执法成为全球热点,争论焦点从传统的价格效应扩展到创新抑制、数据垄断和生态系统锁定等新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