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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利润
平均利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指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家按照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原则,在部门间竞争过程中重新分配剩余价值后所获得的利润。这一概念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与平均利润率、生产价格理论紧密衔接,共同构成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经典分析框架。理解平均利润,需要先澄清它与个别利润的区分:个别利润是单个资本家实际获得的利润,而平均利润是
平均利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指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家按照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原则,在部门间竞争过程中重新分配剩余价值后所获得的利润。这一概念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与平均利润率、生产价格理论紧密衔接,共同构成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经典分析框架。理解平均利润,需要先澄清它与个别利润的区分:个别利润是单个资本家实际获得的利润,而平均利润是等量资本在社会总剩余价值中按比例分得的份额,是利润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重新分配后的结果。
平均利润的形成以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为直接前提。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不同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各不相同,等量资本在不同部门中推动的活劳动量不等,因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和利润率也高低不一。利润率较低部门的资本家为追逐更高回报,会将资本向高利润率部门转移。资本流出导致原部门生产规模收缩、供给减少、价格上涨,利润率随之回升;而资本流入部门则因供给增加而价格下降、利润率回落。这种资本在部门间的持续流动直至各部门的利润率趋于一致方才停止,由此形成平均利润率。
平均利润率是社会总剩余价值与社会总资本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平均利润率 = 全社会剩余价值总额 ÷ 全社会预付资本总额。平均利润率一旦形成,各部门资本家按照该利润率所获得的利润即为平均利润。这意味着,利润的分配不再局限于本部门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是按资本量大小在全社会范围内重新分配。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部门获得的利润超过本部门创造的剩余价值,而资本有机构成较低的部门则相反。
平均利润概念的提出引出了生产价格这一重要范畴。生产价格等于成本价格加平均利润。当平均利润形成后,商品不再按价值出售,而是按生产价格出售。生产价格与价值的偏离成为常态: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生产价格高于价值;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生产价格低于价值。马克思指出,这一偏离并非对价值规律的否定,恰恰相反,它是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转化形式。从全社会加总来看,生产价格总额等于价值总额,平均利润总额等于剩余价值总额,两个"相等"确保了价值规律在整体层面依然成立。
平均利润理论具有深刻的阶级分析意义。它揭示了资本家阶级内部的竞争虽然激烈,但在剥削工人阶级这一根本问题上存在深层的利益一致性。不同部门的资本家表面上争夺利润,实际上共同瓜分整个工人阶级创造的全部剩余价值。因此,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对立不是个别企业与个别工人之间的局部矛盾,而是两大阶级之间的整体对抗。这一分析为理解劳资关系提供了超出表面现象的经济学基础。
平均利润理论的提出也引出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问题:既然利润的源泉是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来自可变资本推动的活劳动,那么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部门为何能获得等量利润?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剩余价值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再分配。马克思用"总资本家"的概念说明:整个资本家阶级作为一个整体,按照各部门资本量的大小来瓜分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总额。这并不否定劳动价值论,而是揭示了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竞争环境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在理论史上,平均利润与生产价格问题曾是围绕马克思经济学展开激烈争论的焦点之一,即著名的"转形问题"。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庞巴维克在《卡尔·马克思及其体系的终结》中批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以劳动价值论说明剩余价值的起源,在第三卷却以生产价格取代价值作为交换基础,认为这构成逻辑矛盾。这一批评在二十世纪引发了大量回应。德国统计学家鲍特凯维兹最早提出数理解法,证明在适当的假设下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形在数学上可以自洽。此后,斯威齐、米克、森岛通夫、置盐信雄等学者不断推进这一研究,形成了丰厚的学术积累。当代研究进一步表明,即便承认生产价格与价值的偏离,两个"总计相等"命题在特定条件下仍然成立,转形问题并非对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否定,而是对其在竞争条件下的深化与发展。
平均利润理论对现实经济分析同样具有启发意义。现代经济中虽然存在垄断力量、制度壁垒、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资本自由流动,但利润率的平均化趋势仍然是观察产业结构和资本流向的重要分析视角。不同行业之间的利润率差异及其变动方向、企业并购与跨行业资本配置、区域间投资的迁移与集聚等现象,都可以在平均利润理论的框架内获得一致的阐释。同时,平均利润率下降趋势规律——即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平均利润率在长期呈现下降趋势——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重要命题,进一步将平均利润分析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动态趋势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