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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 事件 (Event)

事件 (Event) 是{{{概率论}}}中的一个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在一个{{{随机试验}}}中,我们感兴趣的任何可能的结果或结果的集合,都被称为一个事件。从形式上说,一个事件是该试验的{{{样本空间}}}的一个{{{子集}}}。

理解“事件”是学习{{{概率}}}计算和{{{统计推断}}}的基础。事件可以是简单的,如“掷硬币得到正面”;也可以是复杂的,如“在连续掷骰子十次中,至少出现三次6点”。

## 形式化定义

为了精确地定义事件,我们需要首先引入几个相关概念:

1. {{{随机试验}}} (Random Experiment):一个试验,其结果在试验前是不确定的,但所有可能的结果是已知的。例如,掷一次六面骰子。

2. {{{样本空间}}} (Sample Space):一个随机试验所有可能结果的{{{集合}}}。样本空间通常用 $S$ 或 $\Omega$ (Omega) 表示。对于掷骰子的试验,样本空间是 $S = \{1, 2, 3, 4, 5, 6\}$。

3. {{{样本点}}} (Sample Point):样本空间中的每一个元素,即每一个可能的结果。例如,在掷骰子试验中,“4”是一个样本点。

基于以上概念,事件 被定义为 样本空间 $S$ 的任意一个子集。也就是说,事件是由一个或多个样本点组成的集合。我们通常用大写字母如 $A, B, C$ 等来表示事件。

当一个随机试验的结果(即发生的样本点)属于事件 $A$ 所代表的子集时,我们就说 事件 $A$ 发生了

## 事件的类型

根据其构成,事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 {{{基本事件}}} (Elementary Event) 也称为 简单事件 (Simple Event),是指仅由 一个 样本点构成的事件。它是最基本的事件单元,不能再被分解。 * 示例:在掷骰子试验中($S = \{1, 2, 3, 4, 5, 6\}$),事件 $A = \{3\}$(“掷出的点数是3”)是一个基本事件。

* {{{复合事件}}} (Compound Event)两个或更多 样本点构成的事件。复合事件可以看作是若干个基本事件的{{{并集}}}。 * 示例:在掷骰子试验中,事件 $B = \{2, 4, 6\}$(“掷出的点数是偶数”)是一个复合事件。它由三个基本事件 $\{2\}, \{4\}, \{6\}$ 组成。

* {{{必然事件}}} (Certain Event) 在任何一次试验中都 必定会发生 的事件。它等于整个样本空间 $S$。必然事件的{{{概率}}}为 1。 * 示例:在掷骰子试验中,事件 $C = \{1, 2, 3, 4, 5, 6\}$(“掷出的点数在1到6之间”)是一个必然事件。

* {{{不可能事件}}} (Impossible Event) 在任何一次试验中都 不可能发生 的事件。它不包含任何样本点,对应于{{{集合论}}}中的{{{空集}}} $\emptyset$。不可能事件的概率为 0。 * 示例:在掷骰子试验中,事件 $D = \emptyset$(“掷出的点数是7”)是一个不可能事件。

## 事件之间的关系与运算

由于事件本质上是集合,因此我们可以运用集合论的运算法则来描述事件之间的关系。假设 $A$ 和 $B$ 是同一样本空间 $S$ 中的两个事件。

* 包含关系 ($A \subset B$) 如果事件 $A$ 的发生必然导致事件 $B$ 的发生,则称事件 $B$ 包含事件 $A$。在集合上,这意味着集合 $A$ 是集合 $B$ 的子集。 * 示例:令 $A = \{2\}$ (“掷出2点”),$B = \{2, 4, 6\}$ (“掷出偶数点”)。显然 $A \subset B$。

* 并集 (Union, $A \cup B$) 事件 $A \cup B$ 表示“事件 $A$ 发生 或 事件 $B$ 发生”。它由所有属于 $A$ 或属于 $B$ (或同时属于两者) 的样本点组成。 * 示例:令 $A = \{1, 2, 3\}$,“点数小于等于3”;$B = \{2, 4, 6\}$,“点数是偶数”。则事件 $A \cup B = \{1, 2, 3, 4, 6\}$ 表示“点数小于等于3或是偶数”。

* 交集 (Intersection, $A \cap B$) 事件 $A \cap B$ 表示“事件 $A$ 和 事件 $B$ 同时发生”。它由所有既属于 $A$ 又属于 $B$ 的样本点组成。 * 示例:使用上述 $A$ 和 $B$,$A \cap B = \{2\}$ 表示“掷出的点数既小于等于3又是偶数”,即“掷出2点”。

* {{{互斥事件}}} (Mutually Exclusive Events) 如果事件 $A$ 和 $B$ 不可能同时发生,则称它们是互斥的。在集合上,这意味着它们的交集为空集,即 $A \cap B = \emptyset$。基本事件之间总是互斥的。 * 示例:事件 $E = \{1, 3, 5\}$ (“掷出奇数点”) 和事件 $F = \{2, 4, 6\}$ (“掷出偶数点”) 是互斥的,因为 $E \cap F = \emptyset$。

* {{{对立事件}}} (Complementary Events) 事件 $A$ 的对立事件(或称 {{{补集}}}),记作 $A^c$ or $\bar{A}$,指的是“事件 $A$ 不发生”这一事件。它包含了样本空间 $S$ 中所有不属于 $A$ 的样本点。一个事件和它的对立事件必定满足: 1. 它们是互斥的:$A \cap A^c = \emptyset$。 2. 它们的并集是整个样本空间:$A \cup A^c = S$。 这意味着在一次试验中,事件 $A$ 和 $A^c$ 必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发生。 * 示例:事件 $F = \{2, 4, 6\}$ (“掷出偶数点”) 的对立事件是 $F^c = \{1, 3, 5\}$ (“掷出奇数点”)。

## 事件域 (Event Space)

在更高等的概率论(基于{{{测度论}}})中,我们并不能总是将样本空间的“所有”子集都当作事件来处理,特别是在样本空间是无穷大的情况下(例如,所有实数)。

因此,我们需要定义一个 事件域事件空间,这通常是一个 chiamato {{{σ-代数}}} (sigma-algebra)。它是一个由样本空间 $S$ 的子集构成的集合族 $\mathcal{F}$,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样本空间 $S$ 本身属于 $\mathcal{F}$ ($S \in \mathcal{F}$) 2. 如果一个事件 $A \in \mathcal{F}$,那么它的补集 $A^c$ 也属于 $\mathcal{F}$ (对补运算封闭)。 3. 如果有一列(可数个)事件 $A_1, A_2, \ldots$ 都属于 $\mathcal{F}$,那么它们的并集 $\bigcup_{i=1}^{\infty} A_i$ 也属于 $\mathcal{F}$ (对可数并运算封闭)。

只有在事件域 $\mathcal{F}$ 中的集合,才能被称作“事件”并被赋予概率值。在大多数初等概率问题中,我们通常默认所有子集都可以是事件,因此这个概念可以暂时简化理解。

## 总结

“事件”是连接现实世界中不确定现象与数学模型(概率)的桥梁。通过将随机试验的结果抽象为样本空间中的子集,我们可以运用严谨的集合论工具来分析和计算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对事件的类型、关系和运算的深入理解,是掌握概率论这门学科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