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资源 (Common-Pool Resource)
公共资源 (Common-Pool Resource),又称 共用品 或 共有资源,是{{{经济学}}}中用于描述一类特殊物品的术语,其特点是具有 竞争性 (Rivalry in consumption) 和 非排他性 (Non-excludability)。这两个特性使得公共资源的管理变得极为复杂,并常常导致一个被称为“{{{公地悲剧}}}”的负面结果。
理解公共资源的关键在于精确把握其两个核心维度,这将其与其他类型的物品区分开来。
## 公共资源的两个维度:竞争性与非排他性
在经济学中,物品通常根据“竞争性”和“排他性”这两个维度进行分类。
一. 竞争性 (Rivalry):指的是当一个人消费或使用某个单位的物品时,会减少或阻止其他人消费或使用同一单位的物品。换句话说,使用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例如,如果一个渔夫捕获了一条鱼,那么这条鱼就不能再被其他渔夫捕获。因此,鱼类资源是竞争性的。
二. 非排他性 (Non-excludability):指的是无法有效、廉价地阻止那些没有付费的人消费或使用某个物品。一旦资源存在,就很难将任何人排除在其使用范围之外。例如,对于公海中的鱼群,很难阻止任何拥有渔船的人前去捕捞。因此,公海渔业资源是非排他性的。
公共资源正是同时具备这两个特性的物品: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地使用它(非排他性),但一个人的使用会减少可供他人使用的数量(竞争性)。
## 物品的四种分类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共资源,我们可以将其与另外三种主要物品类型进行比较。这个分类框架是公共经济学的基础。
* {{{私人物品}}} (Private Goods):具有竞争性 和 具有排他性。 * 例如:一片比萨饼,一件衣服。你吃了这片比萨饼,别人就不能吃;你必须付钱才能获得它。大部分市场中交易的商品都是私人物品。
* {{{公共物品}}} (Public Goods):非竞争性 和 非排他性。 * 例如:国防,一座灯塔发出的光。一个人享受到国防的保护,并不影响另一个人享受;同时也很难将未付费的人排除在国防保护之外。
* {{{俱乐部物品}}} (Club Goods):非竞争性 和 具有排他性。 * 例如:有线电视,一个私人公园。多一个用户观看电视节目几乎不增加额外成本(非竞争性,在拥挤之前),但服务提供商可以轻易地切断未付费用户的信号(排他性)。
* 公共资源 (Common-Pool Resources):具有竞争性 和 非排他性。 * 例如:公共牧场上的草,不受管制的渔业资源,清洁的空气和水。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这些例子及其带来的问题。
## 核心问题:公地悲剧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公共资源的核心问题在于其产权界定不清,这往往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最终枯竭,这一现象由生态学家加勒特·哈丁 (Garrett Hardin) 在1968年的一篇著名文章中命名为 {{{公地悲剧}}}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悲剧的逻辑如下:
1. 个体理性与集体非理性的冲突:设想一个向所有村民开放的公共牧场(公地)。每个村民都可以在上面放牧自己的牛。 2. 个人的激励:对于每个村民来说,增加一只牛到牧场上所带来的收益(牛奶、牛肉)完全归自己所有。而过度放牧导致的牧场退化(草被吃光)的成本,则由所有村民共同承担。 3. 成本-收益分析:因此,在个人决策时,他会比较自己获得的全部收益与自己承担的极小部分成本。这个计算使得增加放牧数量成为一个“理性”的个人选择。 4. 集体后果:当所有村民都基于同样的个体理性进行决策时,每个人都会不断增加牛的数量。最终,牛的总数会超过牧场的环境承载力,导致牧草被耗尽,牧场退化甚至荒芜。结果是,所有人的牛都无法生存,整个社区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
这个故事揭示了公共资源管理的核心困境: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最终导致了集体利益的崩溃。在经济学上,这可以被理解为一种 {{{负外部性}}} (Negative Externality)。每个额外使用资源的人,都给所有其他使用者施加了一个未被计入其个人成本的成本(即资源的损耗)。由于这个外部成本没有被内部化,导致了资源的过度消耗。
## 现实世界中的例子
公地悲剧不仅仅是一个寓言,它在现实世界中广泛存在:
* 海洋渔业:国际水域的鱼类是典型的公共资源。各个国家的渔船都有过度捕捞的动机,导致许多商业鱼类种群(如金枪鱼、鳕鱼)面临枯竭的风险。 * 水资源:地下的蓄水层或河流是许多地区共用的水源。上游的过度取水或污染会损害下游用户的利益,导致水资源短缺和水质恶化。 * 清洁的空气和大气层:空气是公共资源。工厂和汽车排放污染物,本质上是“使用”了空气的自净能力。每个排放者只考虑自己的生产或出行便利,而污染的代价(健康问题、{{{气候变化}}})则由全社会承担。 * 交通拥堵:在非高峰时段,道路可以被看作是{{{公共物品}}}(非竞争性)。但随着车辆增多,道路变得拥挤,此时道路就变成了公共资源。每增加一辆车,都会降低路上所有其他车辆的速度(竞争性),但司机在决定是否出行时通常不会考虑自己给别人造成的延误成本。
## 解决公地悲剧的方案
由于市场本身无法有效分配公共资源(因为非排他性导致价格机制失灵),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主要可以归为三类:
1. 政府干预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 直接规制:政府可以设定使用量的上限,例如规定渔业的休渔期、捕捞配额或网眼尺寸,或者限制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 征税或收费:通过征收所谓的 {{{庇古税}}} (Pigouvian Tax),使使用者承担其行为产生的外部成本。例如,对每吨碳排放征税,或对捕捞的每条鱼收费。这会提高过度使用的成本,从而抑制过度使用的行为。 * 可交易的许可证:政府设定一个资源使用的总上限(如年度总捕鱼量),然后将该总量的使用权以许可证的形式发放或拍卖给使用者。这些许可证可以自由交易,形成一个“使用权市场”。这种方法(如“限额与交易”制度)在理论上能够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实现资源保护目标。
2. 产权私有化 (Privatization): * 将公共资源转变为 {{{私人物品}}}。通过明确界定和分配 {{{产权}}} (Property Rights),资源的所有者就有强烈的动机去维护和管理该资源,以实现其长期价值最大化。例如,将一块公共土地划分给个人,所有者为了土地的长期生产力,会避免过度放牧。 * 然而,这种方法并非万能。对于某些资源,如海洋鱼群、大气层或候鸟,私有化在技术上或伦理上是不可行或不可取的。
3. 社群自我管理 (Community Self-Governance): * 这是对哈丁悲剧论断的一个重要修正。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 (Elinor Ostrom) 通过大量实证研究发现,许多地方社区能夠在没有政府强制干预或完全私有化的情况下,成功地发展出一套复杂的规则和规范,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其公共资源(如灌溉系统、森林、牧场)。 * 成功的社群管理通常需要具备清晰的边界、公平的成本收益分配、有效的监督机制、分级的惩罚措施以及解决冲突的低成本渠道。这表明,在某些条件下,“第三条道路”是可行且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