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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风险厌恶

绝对风险厌恶 (Absolute Risk Aversion) 绝对风险厌恶(Absolute Risk Aversion)是风险厌恶理论的核心概念,由肯尼斯·阿罗(Arrow, 1965)和约翰·普拉特(Pratt, 1964)独立提出,又称阿罗-普拉特绝对风险厌恶系数。该系数衡量效用函数在给定财富水平上的局部风险态度,定义为 A(w) = -u''(w)

浏览 0 更新 2025-11-12

绝对风险厌恶 (Absolute Risk Aversion)

绝对风险厌恶(Absolute Risk Aversion)是风险厌恶理论的核心概念,由肯尼斯·阿罗(Arrow, 1965)和约翰·普拉特(Pratt, 1964)独立提出,又称阿罗-普拉特绝对风险厌恶系数。该系数衡量效用函数在给定财富水平上的局部风险态度,定义为 A(w)=u(w)/u(w)A(w) = -u''(w)/u'(w),其中 u(w)u(w)冯·诺依曼-摩根斯坦效用函数ww 为初始财富。A(w)>0A(w) > 0 对应风险厌恶,A(w)=0A(w) = 0 对应风险中性,A(w)<0A(w) < 0 对应风险偏好。该系数量纲为财富的倒数,其数值直接反映决策者为消除公平博弈所愿支付的风险溢价。普拉特证明了风险溢价 π\piA(w)A(w) 的近似关系:π12A(w)σ2\pi \approx \frac{1}{2} A(w) \sigma^2,使该系数成为可操作的实证度量。

绝对与相对风险厌恶的区分

绝对风险厌恶区别于相对风险厌恶R(w)=wA(w)R(w) = w \cdot A(w))的关键在于对财富变化的态度。若绝对风险厌恶随财富增加而递减(DARA),个体在更富有时愿在风险资产上投入更多绝对金额——这是多数经济模型的假设。若相对风险厌恶为常数(CRRA),个体愿投入的比例不随财富变化——这是资产定价中最常用的设定。幂效用函数 u(w)=w1γ/(1γ)u(w) = w^{1-\gamma}/(1-\gamma) 满足 CRRA,绝对风险厌恶 A(w)=γ/wA(w) = \gamma/w 随财富递减。指数效用函数 u(w)=eαwu(w) = -e^{-\alpha w} 满足 CARA,绝对风险厌恶恒为 α\alpha,但相对风险厌恶随财富递增,与多数实证相悖。

应用

绝对风险厌恶在微观经济学金融经济学中应用广泛。在保险经济学中,CARA 个体的最优保险覆盖率为 (1+λ)1(1 + \lambda)^{-1}。在投资组合选择中,风险容忍度为 1/A(w)1/A(w);CARA 下最优风险资产投资额为 α=(μrf)/(ασ2)\alpha^* = (\mu - r_f)/(\alpha \sigma^2),绝对风险厌恶系数 α\alpha 越大需求越低。在拍卖理论中,风险厌恶竞标者在一级价格拍卖中会提高出价。在委托-代理模型中,代理人的绝对风险厌恶决定最优契约中激励与保险的权衡——风险厌恶越高,激励强度越低。

度量与实证

实证度量通过三类方法:实验室实验(如 Holt-Laury 方法)、调查问卷和结构性估计(利用资产组合或保险数据反推)。研究表明绝对风险厌恶普遍为正且随财富递减(DARA),平均相对风险厌恶系数约在 1 到 3 之间。但前景理论(Kahneman \& Tversky, 1979)指出风险态度在收益域和损失域不对称——面对收益时风险厌恶,面对损失时风险寻求。此外,背景风险会放大表观绝对风险厌恶系数,在分析中需谨慎区分。

局限

绝对风险厌恶系数的局限包括:其一,它仅刻画微小博弈的一阶近似,对厚尾事件需高阶度量(如谨慎节制)补充;其二,它依赖 vNM 效用函数的基数性质,在单调变换下不可保持,跨个体比较需谨慎;其三,标准模型假设风险态度不随状态变化,而情绪禀赋效应等心理因素导致风险态度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情境依赖性,超出了经典框架的解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