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绝对风险厌恶
绝对风险厌恶 (Absolute Risk Aversion) 绝对风险厌恶(Absolute Risk Aversion)是风险厌恶理论的核心概念,由肯尼斯·阿罗(Arrow, 1965)和约翰·普拉特(Pratt, 1964)独立提出,又称阿罗-普拉特绝对风险厌恶系数。该系数衡量效用函数在给定财富水平上的局部风险态度,定义为 A(w) = -u''(w)
绝对风险厌恶 (Absolute Risk Aversion)
绝对风险厌恶(Absolute Risk Aversion)是风险厌恶理论的核心概念,由肯尼斯·阿罗(Arrow, 1965)和约翰·普拉特(Pratt, 1964)独立提出,又称阿罗-普拉特绝对风险厌恶系数。该系数衡量效用函数在给定财富水平上的局部风险态度,定义为 ,其中 为冯·诺依曼-摩根斯坦效用函数, 为初始财富。 对应风险厌恶, 对应风险中性, 对应风险偏好。该系数量纲为财富的倒数,其数值直接反映决策者为消除公平博弈所愿支付的风险溢价。普拉特证明了风险溢价 与 的近似关系:,使该系数成为可操作的实证度量。
绝对与相对风险厌恶的区分
绝对风险厌恶区别于相对风险厌恶()的关键在于对财富变化的态度。若绝对风险厌恶随财富增加而递减(DARA),个体在更富有时愿在风险资产上投入更多绝对金额——这是多数经济模型的假设。若相对风险厌恶为常数(CRRA),个体愿投入的比例不随财富变化——这是资产定价中最常用的设定。幂效用函数 满足 CRRA,绝对风险厌恶 随财富递减。指数效用函数 满足 CARA,绝对风险厌恶恒为 ,但相对风险厌恶随财富递增,与多数实证相悖。
应用
绝对风险厌恶在微观经济学和金融经济学中应用广泛。在保险经济学中,CARA 个体的最优保险覆盖率为 。在投资组合选择中,风险容忍度为 ;CARA 下最优风险资产投资额为 ,绝对风险厌恶系数 越大需求越低。在拍卖理论中,风险厌恶竞标者在一级价格拍卖中会提高出价。在委托-代理模型中,代理人的绝对风险厌恶决定最优契约中激励与保险的权衡——风险厌恶越高,激励强度越低。
度量与实证
实证度量通过三类方法:实验室实验(如 Holt-Laury 方法)、调查问卷和结构性估计(利用资产组合或保险数据反推)。研究表明绝对风险厌恶普遍为正且随财富递减(DARA),平均相对风险厌恶系数约在 1 到 3 之间。但前景理论(Kahneman \& Tversky, 1979)指出风险态度在收益域和损失域不对称——面对收益时风险厌恶,面对损失时风险寻求。此外,背景风险会放大表观绝对风险厌恶系数,在分析中需谨慎区分。
局限
绝对风险厌恶系数的局限包括:其一,它仅刻画微小博弈的一阶近似,对厚尾事件需高阶度量(如谨慎、节制)补充;其二,它依赖 vNM 效用函数的基数性质,在单调变换下不可保持,跨个体比较需谨慎;其三,标准模型假设风险态度不随状态变化,而情绪、禀赋效应等心理因素导致风险态度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情境依赖性,超出了经典框架的解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