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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摩尔

约翰·摩尔 (John Moore) 约翰·摩尔 (John Hardman Moore, 1954年—) 是英国经济理论家,现任爱丁堡大学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他是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与奥利弗·哈特 (Oliver Hart) 的合作研究深刻改变了人们对企业本质、债务契约和产权安排的理解。哈特因不完全契约理论于2016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在获奖

浏览 0 更新 2025-11-08

约翰·摩尔 (John Moore)

约翰·摩尔 (John Hardman Moore, 1954年—) 是英国经济理论家,现任爱丁堡大学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他是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与奥利弗·哈特 (Oliver Hart) 的合作研究深刻改变了人们对企业本质、债务契约和产权安排的理解。哈特因不完全契约理论于2016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在获奖演讲中高度肯定了摩尔的贡献。

不完全契约与产权理论

摩尔与哈特在1990年的经典论文《产权与企业的本质》中提出了产权理论(Property Rights Theory, PRT),也称 Grossman-Hart-Moore (GHM) 模型。核心思想是:由于契约不可能预见所有未来情形(不完全契约),当未约定事件发生时,剩余控制权的配置决定效率。拥有资产所有权的一方在无法协商一致时拥有最终决策权,从而激励其进行关系专用性投资。最优产权安排应将所有权分配给投资最重要的一方。

该理论解释了一体化(integration)的边界:企业何时应自己生产而非外包。当双方的专用性投资都很重要时,独立所有权优于一体化;当一方的投资相对更重要时,该方应拥有资产。这一框架成为现代企业理论公司金融的基石。

债务契约理论

1994年,摩尔与哈特在《基于人力资本不可分离性的债务理论》中,将不完全契约逻辑应用于债务契约。他们证明:当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不可分离(无法被他人占有)时,最优金融契约是赋予债权人"硬性"还款要求,否则债权人有权清算企业资产。这为债务契约的最优性提供了微观基础。

随后,摩尔与合作者在1997年的论文《信用周期》中(与清泷信宏合作)构建了信贷周期模型。核心机制是:企业以资产为抵押获得贷款,而资产价格本身取决于全行业的借贷能力。资产价格上涨提升企业抵押品价值,放松借贷约束,进一步推高资产价格;反之,负面冲击导致资产价格下跌、抵押品缩水、信贷收缩,形成"债务-通缩"螺旋。该模型为金融危机的放大机制提供了经典解释,尤其适用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分析。

契约作为参照点

2008年,摩尔与哈特在《契约作为参照点》中提出:契约不仅规定法律义务,更塑造缔约方的心理参照点。当一方感觉契约赋予的权益被侵犯时,会采取"阴暗行为"(shading)降低履约质量。这一洞见将行为经济学视角引入契约理论,拓展了契约设计的分析框架。

其他贡献

除上述核心领域外,摩尔还在流动性公司治理和拍卖理论方面有重要贡献。他与清泷信宏关于"流动性与资产价格"的系列研究揭示了:当市场不完全时,资产的双重角色——既是生产要素又是交换媒介——如何导致低效率均衡。此外,他对互助组织和合作社产权结构的分析,拓展了不完全契约理论在非营利组织中的应用。

学术影响与荣誉

摩尔历任计量经济学会会长(2010年),英国科学院院士,爱丁堡皇家学会院士,并曾获汤森路透引文桂冠奖。他是 LSE 经济系长期核心成员,与清泷信宏、哈特等学者的合作创造了当代经济学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成果之一。其研究以严格的理论建模和对制度细节的深刻洞察著称,为理解信贷市场、企业边界和金融脆弱性提供了统一框架。